畢業旅行之七人成團(台灣) 故事篇
遲來的文章。
中學畢業將近一年了。
這一年間,經歷了各種高高低低,中間夾雜著各種大大小小的事件,從而斷斷續續寫下數篇尚未完成的文章。
在整理餘下的文章同時,筆者想趁此機會細說一下在台灣當地遇上的故事。
在整理餘下的文章同時,筆者想趁此機會細說一下在台灣當地遇上的故事。
一切從兩個月前網絡上的一幅圖片開始說起。
//政府(起動九龍東辦公室)為了明天舉行活動的面子,鬼鼠 刪除學生作品,大比併,侮辱藝術和學生。被刪後的後巷, 成為起動九龍東辦公室的「藝術」廣告//
上圖轉自活在觀塘FACEBOOK 專頁
https://www.facebook.com/yuemansq/photos/a.620999491261608.1073741828.620951547933069/1043933685634851/?type=1&theater
從初初看到上述圖畫時
就油然而生出一陣陣不悅的主觀情感。
要人體現的是街頭藝術文化,才可顯現到當地的社區特色
而不是勉強將藝術包裝得有多好,好讓外人感受這個社區多元化,充滿活力創新的一面
現在的做法與面子工程 自欺欺人的本質無異。
大約在一年前跟一位台中怪叔叔談天闊地時聽過以下故事:
台中有處地方叫彩虹村,有位伯伯在數十年前落根到台中的時候, 就住在一個村莊裏畫了很多圖案。屋壁又畫,地下又畫,每天想到什麼就畫什麼,一畫就畫了數十年。
台中有處地方叫彩虹村,有位伯伯在數十年前落根到台中的時候, 就住在一個村莊裏畫了很多圖案。屋壁又畫,地下又畫,每天想到什麼就畫什麼,一畫就畫了數十年。
本身普遍的台中人都不知道有這處地方,直到兩三年前台中政府要收地發展時才發現到
伯伯所畫過的地方很值得去保留,並且引起了頗大的輿論聲音。於是當地政府給予市民投票,去決定遷拆與否。
最終結果是大部份市民都希望可以保留伯伯留下來的畫跡,而政府都作出讓步,保留一部份地方,讓伯伯繼續畫下去。
而這位伯伯,叫黃永華,香港人。今年大約九十四歲,數十年前落根台灣,直至現在仍每天堅持去畫。他的堅持,令到他受到市民的讚賞,政府的尊重。
九十四歲的他依然身壯力健
這些畫,這些故事,雖然說不出什麼大道理,但我看完之後覺得非常有親切感。
完。
犯錯了,為何不糾正?
反之把歪理強行扭曲成所謂的事實
這和丁蟹又有什麼分別?
不,至少丁蟹與兒子們相處得熙熙融融。
而你,什麼都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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